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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09-11-24 浏览次数:  来源: 研究生招生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形式。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2203、082202、083201、083202、083203、083204、083220、090502。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6.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 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大校办[2007]16号《关于〈江南大学教师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意见》执行。

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文件。

四、报名与考试安排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网上报名(http://yjsb.jiangnan.edu.cn)

1.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0日至2月22日。

2. 考试时间:初试2010年3月20日至21日;加试和面试22日至27日,具体安排详见研招办网站。3月18、19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至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3. 考试地点:校第二教学楼,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提前一天查看考场。

4. 联系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5. 联系人:姚文生、彭新建、刘冠华。联系电话:0510-85913639。

6. 招生规模: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培养平台、年科研经费总量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初试及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招生目录。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无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复试内容为:外语口语、专业外语翻译及专业知识。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且不得申请免试政治理论课。

六、报名手续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2. 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①委培——在学期间人事关系不离开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②非定向、自筹——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③定向(只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可以报考)——在职定向:签订四方定向协议,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定向: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签订三方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工作。

3.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2月23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

①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需推荐单位盖章);

③思想政治考察表;

④体检表(按体检表内容至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先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⑥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已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

⑧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另再交加试费200元。本校考生请至行政楼西侧工商银行缴费,然后至财务处开发票;外地考生请汇款至江南大学,帐号:1103030709100000136,开户行:工行无锡江南大学分理处,并在附言里注明2010年博士报名考试费及考生姓名。报名交费后,如未考试,不办理退款手续。

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为委培、定向的学生,需先签署协议书。

八、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的报考

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报考前,需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它材料一起寄给我校研招办。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九、其它

1.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及报考学院网页。

3.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4.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详见相关文件。

5.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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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85918517

设计学院

85329264

通信与控制学院

85910631

信息工程学院

85912136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85917071

纺织服装学院

85912009

机械工程学院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859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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